女家回禮
「過大禮」是訂親中最隆重的儀式
過大禮大約在婚前15至20天進行。由男家擇定良辰吉日,攜帶禮金和多種禮品送到女家;在以前無法律文件的約束下,「過大禮」後,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約......
過大禮物品清單根據香港法例,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以西曆計算),凡擬在港結婚人士,不論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均可登記結婚。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有關網址為: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bookgivingmarriage.htm
如你打算在預約遞交通知書時,同時登記禮堂預留之優先籌號,以便你在心儀的日期,於你所選的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你需提前預約:即於婚禮舉行日期三個月前的14日內,經網上取得預約及優先籌號登記,先到先得。
如果你們在香港以外地方定居,並希望在香港舉行婚禮,你們應該直接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索取一份擬結婚通知書表格及「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表格MR21B)。該處地址為: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